Sponsor/CRO臨床試驗經費及期款支付(Site/SMO Payment)

Sponsor/CRO臨床試驗經費及期款支付(Site/SMO Payment)

在CRA的日常工作中,有一個既Routine但又不可小覷的任務,那就是試驗委託者(Sponsor)/受託CRO要支付給試驗中心(Site)執行臨床試驗和/或SMO(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,臨床試驗機構管理組織)提供相關服務的試驗經費及期款啦!

不論是各家試驗廠商,還是試驗中心,在支付臨床試驗經費/期款的流程與方式上想必是不盡相同。但是需要CRA謹慎的用各種方式來計算臨床試驗執行的相關款項(PI fee、SC fee、檢驗檢查費等等)、支付期款(通常每季一次)乃至結清餘款(通常是在試驗結束要關Site的時候),這些都是亙古不變的。

以下就來分享與記錄個人對於Site/SMO Payment這一塊的從業經驗以及認知吧~

付款的種類


首付款 (Initial Payment)

指的是臨床試驗合約簽完,並於Site啟動之前,一次性支付給Site的費用,這筆費用是不需要由CRA進行計算的,因為在臨床試驗合約中就會載明。

中期付款 (Interim Payment)

隨著臨床試驗的進行,Sponsor/CRO於每季度或依循試驗的里程碑,由CRA在試驗中期進行多次的費用計算與撥款。目前已有試驗廠商可透過CTMS系統自動進行計算與核對,而部分Sponsor或CRO可能還停留在Excel表格計算的方式。

清算付款 (Reconciliation [Final] Payment)

在理想情況下,於Site關閉前進行最後一次清算的付款。目前在許多Sponsor或CRO,清算工作尚無法透過系統進行,因為牽涉到受試者接受試驗的時間長短與狀況不一,難以透過系統來實現複雜的計算,因此只能透過線下使用Excel來進行清算。

*備註:清算付款於中期進行的話,是沒有太大意義的。因此,無論是從Sponsor還是Site的角度,如無特殊情況,理論上清算工作就是只要最後的時候做一次即可。

付款的依據


臨床試驗合約

CRA需把握住合約中對於付款條款的規定,特別是「付款周期」的部分(通常為至少每季度支付一次費用)。在自動化的CTMS系統中,可連動EDC系統的電子病例報告表並依據合約擬定好的款項,來自動生成各次訪視所需支付的費用,如此也可幫助CRA更及時的去進行每季度的款項核對與支付的動作。

如果臨床試驗合約的付款周期有註明「至少每季度支付一次費用」,這便是一個付款頻率時間節點的規定,針對「至少」這兩個字可以理解為更頻繁,或是時限。CRA於實際付款時,保持在差不多每季度左右看一下Site的付款情況,如果需要付的話再去支付即可。

有些合約上可能還會出現以下字句:「在各次訪視完成並確認電子病例報告表已按照原始數據核對後,根據請款單按季度進行支付」。這裡要特別注意「請款單」這三個字,因為一般醫院是不太會主動出具請款單這樣的單據的,通常都是試驗廠商主動去計算與支付款項。

醫院也不太會去關注合約中針對付款條款這一塊的內容,而不出具請款單也並不代表醫院違約,這同時也是對試驗廠商的一種保障,使得試驗廠商並沒有一定要在特定時間內進行付款,試驗廠商也可視Site Staff執行試驗的情況來決定是否進行付款。

但若是試驗廠商延誤太久付款,導致Site Staff不高興,那也是不太好的。所以雖然不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付款,但CRA還是要記得每季度就去看一下自己管理的Site的付款狀況,試驗經費在醫院的帳戶裡面是否還足夠,如果需要付款就要及時去付款,避免延誤太久。

而若採用的是醫院自己的合約模板,並且是以試驗里程碑的方式進行付款,那麼情況就會相對簡單許多,因為合約上多半已經載明每個時間節點所需要支付的款項是多少。針對此一情況,CRA在Site付款的工作量方面將會大幅減少。

醫院的財務政策

一般來說,支付款項方面的糾紛,試驗廠商與Site雙方不太會特別拿出臨床試驗合約來做論定,實際還是要配合醫院的財務政策要求來執行。醫院在款項支付這一塊的情況通常如下:

• 只要Sponsor/CRO在醫院的臨床試驗項目的帳戶上仍然有足夠的款項餘額即可。醫院通常比較喜歡在試驗一開始就由Sponsor/CRO放一筆錢到醫院的帳戶上,然後隨著試驗的進展去扣款,最後到了關Site的時候,再看實際花了多少錢,進行清算後結掉餘款。(簡單來說就是只要帳戶裡面的錢還夠,醫院就沒有其他要求)

• 受試者的檢查費與補償費用是及時支付的,然而其他的費用(包括PI fee, SC fee)等是不用及時扣除的。為何如此區分?那是因為受試者的檢查費也好,補償費用也好,最終都是流向受試者,所以需要及時扣除,否則就是醫院在墊錢。而其他的費用,尤其是以PI fee為主,其實就是PI在醫院進行這項試驗的一筆收入,這個收入是沒有必要及時提取的,因為還要支付一筆管理費用。

付款的執行流程


Step 1. CRA確認臨床試驗合約的付款條件、經費預算表、醫院款項支付政策要求等

*此部分務必都要仔細確認,避免財務糾紛

Step 2. 線下Excel計算或至CTMS系統確認應付金額

*一項對於CRA而言是既Routine又繁瑣的工作

Step 3. 可先與Site Staff確認款項明細,再將付款申請與明細提交給PM進行審核

*包括試驗期程、試驗款項明細等,有些Site臨床試驗中心會需要先看過再由試驗廠商來支付款項

Step 4. 經PM核准後,進行公司內部的款項支付程序(支票 or 轉帳)

*一般而言,試驗廠商是以「支票」向Site支付期款(長庚體系醫院例外)、向SMO以「銀行轉帳」支付期款

Step 5. CRA在取得付款憑證或收據後進行銷帳,並於線上CTMS或線下紀錄更新付款狀態

*此為試驗廠商的內部流程

本篇內容僅為個人職涯見聞紀錄分享,並不保證適用所有狀況,亦不作為任何其他用途。


若是在閱讀過程中有任何疑問或是發現勘誤,歡迎下方留言或是直接與我聯繫。如果你喜歡我的分享,也歡迎幫我拍掌(點讚) 5下,或留言讓我知道喔😊

發佈留言